1.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创业导师。从相关领域遴选500左右责任心强、实践经验足、社会形象好的代表组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导师团,其中遴选30名左右知名企业家为核心成员。创业导师团加强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遴选把关,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、信息咨询、资源对接等服务,推动优秀创业项目成长落地。
2.完善大学生创业导师指导机制。整合优秀创业导师和培训服务平台资源,打造一批“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”,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精准指导和培训服务。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,开展政策解读、经验分享、实践指导等活动,各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。
3.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。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聘、离岗创业、课题研究、获奖奖励等制度。强化教师培训、实训和交流,每年遴选一批创业教学名师、创业教学优秀团队,对教学名师参评“芙蓉计划教学名师”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探索将教师开发创新创业课程、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、创业成果转化落地等纳入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体系。
4.职称评定。将导师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范畴,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从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,引导导师积极从事创业指导和成果转化。
5.授予称号。对在创业指导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,经评选可授予“最美创业导师”称号,予以重点宣传推荐,优先支持申报湖南省“芙蓉计划青年人才”和“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等项目。
6. 资金支持。设立“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”,对工作成效显著的,予以资金支持。
7.领取课酬。导师入校工作时可按高校相关规定领取课酬或专家费。(来源: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)